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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废旧物资设备报废的规定
2018-11-21 返回列表

一、物资设备报废的范围

学院所有物资设备均纳入物资设备报废的管理范围之内。物资设备包括动产和不动产。动产,即指办公和事务及其它特种设备,交通工具、通讯工具、家具、各种仪器、机械、医疗、音响、文物、陈列品、图书资料等。不动产,即房屋、建筑物及附属设施。其中,房屋包括办公用房、商品经营用房、仓库、食堂、锅炉房及锅炉设备等,建筑物包括道路、围墙、水罐、水井等,建筑物内的电梯、通讯线路、输电线路、水暖管件等。

二、物资设备报废程序

申请报废部门

上报物资设备报废申请表并附报废物资设备详细清单

 


学院校产办核实、汇总、登记

 


资产报废鉴定小组认定

 


主管院长认定

 


院长认定

 


由院招标办报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鉴定处置

 


院招标办根据处置结果,反馈交校产办,由校产办督促各有关部门进行资产核减业务

三、报废程序执行中的要求

固定资产是学院开展教学、科研、行政、后勤等各项活动的物资基础和保障,关系到学院的生存发展,因此,物资设备在报废过程中一定要按上述程序,慎之又慎,从制度上保证物资设备的使用年限,确保物资设备的安全运行。

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小组。

  长:吴玉堂

副组长:吕爱华 马新喜  王变奇  张和平  焦亚

        陈歧英

  员:各部门负责人

下设办公室(办公室设在总务处)

  任:张和平(兼)

副主任:刘春亮

  员:彭在位  翟伟杰  刘耀斌  秦红军  唐丽娜

王少锋及各申请部门的资产管理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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