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节约用水用电管理规定
为深入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,降低学校办学成本,营造节能降耗的校园氛围,培养师生员工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总则
本规定适用于校属各单位及后勤服务实体、校内经营商户等。节约用电用水工作遵循“统一管理、分级负责、人人有责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,后勤保障处为学校节能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,负责统筹协调、监督检查,并负责后勤服务实体、校内经营商户的节能管理;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、教学、实验实训等场所的节能管理和师生的节能宣传和教育,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,共建节约型校园。
二、节约用电管理细则
(一)办公及教学用电管理
1.办公、教学场所应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,白天非必要不开灯,杜绝“长明灯”现象。
办公室电脑、打印机、复印机、空调等电器设备,在下班或离开1小时以上时应关闭电源,避免设备长时间处于待机状态。
2.空调使用严格执行温控标准,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低于26℃,空调运行时应关闭门窗,无人时及时关闭空调。
3.公用教室由后勤保障处和教学使用部门协同管理,后勤保障处根据教学使用部门需求,及时调整教学楼的整体关电、送电时间。教学楼送电期间由教学使用部门负责节能管理,合理控制照明、电扇、空调、多媒体教学设备等用电,不用时及时关闭电源,减少不必要的用电损耗。
4.实验实训室和非公用教室等不间断供电场所,由使用部门负责节能管理。
(二)公共区域用电管理
校园路灯、楼道灯、走廊灯等公共照明设施,后勤保障处应根据季节变化和光照情况,合理调整开关时间,推广使用声控、光控、感应式节能灯具。
图书馆、体育场、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,应根据实际人流量调整照明亮度和开启范围,避免过度照明。
实训广场照明由学校团委严格控制开启时间和范围,仅限重大节日、活动期间按规定开启。
(三)宿舍用电管理
1.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饭锅、电热壶等大功率电器,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现象。
2.宿舍内照明、空调等电器,做到人走灯灭、关闭空调;手机、电脑等设备充电完成后,及时拔掉充电器。
3.各二级学院应定期对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进行检查,发现违规用电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。
三、节约用水管理细则
(一)办公及教学用水管理
1.办公、教学场所的水龙头、饮水机等用水设施,使用后应及时关闭,杜绝“长流水”现象。
2.公用卫生间沟槽式冲水水箱推广节水改造,根据人员使用情况设定冲水量和冲水次数。
3.使用部门发现水龙头等用水设施损坏时,及时报后勤保障处维修。
(二)生活及公共区域用水管理
1.校园内公共洗手池,应选用节水型水龙头,由后勤保障处定期维护,防止跑冒滴漏。
2.绿化灌溉优先采用喷灌、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,灌溉时间尽量选择早晚时段,减少水分蒸发。
3.后勤保障处应定期对校园供水管网进行巡检,发现漏水、渗水问题及时维修,降低管网漏损率。
(三)宿舍用水管理
1.学生宿舍内水龙头应做到随手关闭,洗漱、洗衣时合理控制用水量,避免浪费。
2.负责宿管理的物业部门应加强对宿舍用水设施的日常巡查,发现损坏及时报修;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纠正。
四、责任与监督
(一)明确责任主体
1.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节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本部门人员节能管理教育,落实节能监督管理责任。
2.后勤保障处负责日常节能监督巡查,定期对全校各区域的用电用水情况进行巡查,晚上教学楼熄灯后,检查教学、办公场所用电情况,对发现的用水用电浪费现象进行处理,并向责任部门领导通报。
(二)监督与考核
1.节约用水用电工作纳入学校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。对节水节电管理责任落实不力、造成浪费的部门,后勤保障处将给予通报,并报请学校核减该部门下一年度办公经费,每次1000元。
2.鼓励全校师生对浪费水电行为进行监督举报,后勤保障处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,对举报情况及时核查处理。
五、营业场所用水用电管理
对校内餐厅、商户等营业场所及校内大型施工项目、宿舍热水供应的用水用电,安装计量表,实行有偿用水用电,由后勤保障处按时收取水电费,做到应收尽收。
宿舍洗衣机、校内设置的充电桩等设施由后勤保障处、财务处指派专人负责系统平台管理,收费纳入学校帐户。
六、附则
本规定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以往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规定为准。